因该案涉工程款的支付需要第三方某发电公司的协助配合和履行付款义务 ,促成原 、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又与原告某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案件受理后,三家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在快、依照当时合同法规定的工程项目业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相关条款,使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被告初步达成调解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致使其不能与该发电公司结算拨付工程款,为维护其权益,向原 、第三方某发电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汛前整治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某劳务公司完成施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发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厘清双方争议的焦点及症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