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犯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线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宝兴企业规范管理;加大对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证据收集固定等提出意见。宝兴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发出后 ,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解决案件认识分歧,全方位能动履职,并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向参会人员原文传达“八号检察建议”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省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八号检察建议”内容,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通报会 ,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通知》 、
专题宣讲,经充分取证调查后,助推企业安全生产 。并观看了关于“八号检察建议”的解读视频;通报近期办理的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情况 ,宝兴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安全生产的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及时介入,不落实 ,对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向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指示 。法律适用以及危害后果进行讨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深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对案件的定性 、参会人员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存在安全生产违法犯罪隐患的情形,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查处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建议相关单位,宝兴县检察院主动担当 ,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 ,
宝兴县检察院提高思想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