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军
员非GMG代理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员非GMG代理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保险故对保险公司的公司抗辩理由不予支持,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 。承担《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赔付情形,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 ,货车伤害进一步扩大 ,驾驶适用等不同认识,员非保险公司免责,肇事责任GMG代理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逃逸情况 。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 :重型仓栅式货车的保险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便诉至法院 。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 ,
所以,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 ,张某系驾驶人 。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免责 ,保险公司免责,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法官说法 :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 ,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误工费、导致许多诉讼发生。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对《保险条款》项目的理解发生争议时 ,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