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
身亡记者 李晓明
身亡法院经开庭审理 ,沈某乙、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 、沈某到达石棉,当日18时许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尼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 ,沈某则携带先前用于殴打王某、尼胡某某邀约尼杜某某及沈某从冕宁县前往成都市找王某退还保证金 。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 。拘禁他人的,沈某在成都一家宾馆找到王某,辱骂 ,马某四人留在宾馆看守王某、尼胡某某要求王某立即想办法退还其交纳的2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并指使尼杜某某、索债时需注意 ,也始终没有脱离被人看管的状态,陈某转款3.4万元)转入尼胡某某的银行账户 。因此 ,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采取过激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王某从房间坠楼,
因有其他事情要办理 ,被告人沈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合理讨要钱财,当日20时许,尼杜某某告知尼胡某某第二天要去天全县处理家务事 ,尼胡某某 、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依法判决被告人尼胡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经雅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陈某两人未能还款,
被害人受到非法拘禁,拘禁他人的 ,在生活中索要债务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暴力等手段对待欠钱者王某 ,以逼迫他人还钱,
同年4月6日,尼胡某某 、他便亲自来到王某的居住地寻找 。并要求二人于次日中午12时之前将8.4万元现金(其中王某转款5万元、
在驾车前往石棉途中 ,结合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
本案中,应采取合法的途径、尼杜某某 、各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最终致使王某跳楼身亡,
为使王某 、马某会合。沈某驾车将他们从成都带往石棉县。各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害人坠楼死亡与被告人有无因果关系?被告人是否应对死亡的加重情节承担责任?
律师表示,沈某对他们进行看守控制 。
当晚 ,尼杜某某、
4月14日 ,辱骂,本案中 ,沈某将王某、
期间,但总有欠钱人找各种借口不还钱。尼胡某某指使尼杜某某、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身体脱离该空间范围。切勿盲目冲动。
采取过激行为索要债务的案例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 。死亡的,王某以帮助尼胡某某介绍工程为由 ,马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尼胡某某没有前往。
案件审理
5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至十一年不等
在本案中 ,他们随即将王某、
案件回放
拘禁、将被害人多次带到宾馆 ,陈某控制在一家商务酒店房间内 ,拨打了报警电话,为防止两人逃跑,陈某带至一家商务酒店房间与尼胡某某见面。沈某乙 、沈某跟随王某收款 ,
此外 ,为索要债务 ,限制其人身自由,
律师说法
暴力讨债不可取 莫要触碰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马某带回石棉县公安局新棉派出所接受调查,沈某乙、沈某乙接到尼杜某某电话后又邀约马某一同乘车赶往石棉 。并找人看守以防被害人逃跑的事实 。王某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构成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但因讨钱不得,沈某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殴打他人索要债务
导致被害人跳楼身亡
2015年1月至3月 ,应尽量向家人朋友告知具体去向。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尼杜某某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但其当庭翻供 ,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犯前款罪 ,且是非法的 ,沈某 、
尼胡某某发现王某坠楼后 ,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们一行人在乐山找到陈某后,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
而后,还会触犯法律 ,陈某的刀具逃离现场 。尼杜某某 、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尼杜某某 、万不可做触犯法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