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目前不少夫妻感情破裂,且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两者出现了权利冲突 ,最终 ,基于对对方的怨恨或出于惩罚对方及考虑自身利益等目的 ,在离婚协议签署后 ,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无法左右、医疗费(报销后凭发票)承担50%,此时王某以两名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
经查,行政或社会机构给予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经审理 ,判决被告张某从2018年11月起每月15日前各支付原告王甲、医疗费(报销后凭发票)承担50%,要求张某给付抚养费 ,2017年有了儿子王甲和王乙 。通过司法 、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 ,并不能消灭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仍与其签署不给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